篮球 · NBA / 规则 12
技术、恶意与特殊犯规
NBA · 2025–26简要说明
不当行为、危险接触及阻止转换进攻的不同处罚。
规则 12A — 技术犯规与行为
技术犯规通常给予 1 次罚球,球权原则上按中断前情况恢复。超额暂停和某些管理类违例有自己的球权处罚。两次违反体育道德的技术犯规会使参与者被驱逐;一次严重行为也可能导致驱逐。
延误、防守三秒、假摔及某些器材或人数技术犯规,不属于两次驱逐规则中的违反体育道德技术犯规。假摔在下一中性时机处罚。普通延误比赛先警告,之后判技术犯规。打架和挥拳会导致驱逐,并可能追加纪律处罚。
规则 12B — 恶意与转换进攻处罚
- 一级恶意犯规(Flagrant 1)是不必要接触;二级(Flagrant 2)是不必要且过度的接触。两者均判 2 次罚球并保留球权。Flagrant 2 或第二次 Flagrant 1 导致驱逐。分类须经回放确认。
- 空路犯规须满足关于转换进攻、球的位置和防守位置的详细条件,判 2 次罚球加球权。不包括投篮动作中的犯规,也不包括符合条件的截传球或拨传球尝试。
- 转换进攻战术犯规是不以球为目标、阻断转换机会的特定犯规,但不适用于第 4 节或加时最后 2 分钟。处罚为场上任意队友执行 1 次罚球并保留球权。
- 任一节最后 2 分钟远离球的防守犯规,或任何时刻界外球出手前的防守犯规,通常判 1 次罚球并保留球权。恶意或挥拳接触处罚更重。
独立编写的说明和翻译,并非体育管理机构的官方出版物。 依据提供的 NBA Official Rules 2025–26。本版不包含后续修订或其他赛事的特别规定。 引用页码为 PDF 文件中的实际页序,可能与印刷页码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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