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球 / 规程与指南

规则权威、裁定与申诉

ITF · 2026
简要说明

国际网联如何修改规则、正式裁定器材和规则问题,以及处理申请、听证与申诉。

本页目录谁制定规则?修改或解释规则替代方法、试行与沙滩网球正式裁定程序谁担任裁定委员会成员?征询意见与申请不完整或重复申请审查、证据与费用通知与临时效力申诉资格与期限申诉审裁庭与最终决定语言、公布与通知送达

谁制定规则?

国际网联通过《网球规则》负责维护网球运动。其网球规则委员会持续审视比赛,并向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再向年度全体大会提出建议,年度全体大会是修改规则的最高权威。

英文文本具有权威性。译文与其冲突时,以英文版为准。

修改或解释规则

依据规则所转载的章程条款,修改或解释须由理事会年度全体大会进行,按国际网联章程第9D条预先通知议案,并取得对该议案或具有相同效果议案所投票数的2/3多数。

修改通常在会议之后的一月1日生效。大会可用同样多数确定其他生效日期。董事会可处理紧急解释问题,但须按所引章程条款在下一次全体大会确认。

规定这一修改程序的章程文本本身,只能在理事会全体大会一致同意下修改。所提供文件援引章程的通知程序,但未转载全部要求。

替代方法、试行与沙滩网球

附录VI载有获准的替代程序和计分方法。此外,国际网联可自行或根据申请批准仅供试行的变更。试行只限特定赛事和/或有限期限,不纳入已出版规则,结束时须向国际网联提交报告。

附录XI说明,独立的《沙滩网球规则》由网球规则委员会和董事会批准,但没有提供其内容。因此,不能仅凭该附录推导沙滩网球的比赛规则。

正式裁定程序

审查与听证程序于1998年五月17日由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可补充、修订或变更。其目的是建立公平、一致、及时的程序,保持网球的特征、完整性和传统技能,鼓励保留挑战性的改进,并保障公平竞争。

该程序涵盖规则1(球场)、规则3(球)、规则4(球拍)、附录I和II,以及国际网联选择纳入的其他规则。裁定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动议或有效申请作出决定。除非按本程序申诉,其裁定为最终决定。

谁担任裁定委员会成员?

国际网联主席或其指定人员任命裁定委员会并决定人数。若成员超过1人,由成员选出委员会主席。只有一名成员时,由其担任主席并管理程序。

委员会主席管理审查或听证前及进行中的程序,可增补具备特定问题所需专业知识的成员。若主席认为不举行听证也可公平解决问题,则听证并非必需。

征询意见与申请

董事会发起拟议裁定时,可将详情发送给真正利害关系人、球员、器材制造商、国家协会或其会员。收到通知者有合理期限向国际网联主席或指定人员提交意见、异议或资料请求。

任何真正具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包括球员、器材制造商、国家协会或会员,均可书面向主席申请。申请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 提供申请人的全名、地址及申请日期。
  • 清楚说明申请人对待裁定问题的利害关系。
  • 提供申请人计划在听证中依据的全部相关文件。
  • 认为需要专家证据时,提出请求并列明拟邀专家及其相关专长。
  • 申请球拍或其他器材裁定时,须随申请提交原型或完全相同的复制品。
  • 若特殊情况要求在某一期限内或日期前裁定,须说明这些情况。

不完整或重复申请

缺少所需信息或器材时,主席或指定人员通知申请人,并给予合理补正期限。逾期未补正则驳回。有效申请或董事会动议可使主席或指定人员召集裁定委员会。

裁定委员会若合理认为,申请与过去36个月内某裁定委员会已经决定的申请或动议实质相同,可予驳回。

审查、证据与费用

委员会主席决定审查或听证的形式、程序及日期,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及已表达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协会。主席处理证据问题时不受法院程序或证据可采性规则约束,但过程须公平,并给相关方合理机会陈述。

审查和听证不公开,可休会或延期。决定由简单多数通过,成员不得弃权。

主席可酌情命令申请人和/或其他参与个人或组织支付申请费用,以及器材测试或报告产生的合理开支。

通知与临时效力

作出决定后,裁定委员会应在合理可行的最短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以及已表达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协会。通知应包括理由摘要。裁定在通知申请人时立即具有约束力,或在委员会指定的另一日期生效。

在审查或听证结束并发布裁定前,现行《网球规则》继续适用,但须服从临时裁定。程序开始前或进行中,主席可发布合理必要的指示,包括在决定器材合规性期间暂时限制其使用。

申诉资格与期限

申请人可提出申诉。对拟议裁定表达利害关系,并提交过意见、异议或请求的个人或协会也可申诉。

申诉须在裁定通知后不迟于45天,书面提交原裁定委员会主席,列明所挑战的裁定及完整申诉理由。

原委员会主席可要求支付合理申诉费,作为申诉条件。申诉成功时退还该费用。付清所要求费用后,国际网联主席或指定人员召集申诉审裁庭。

申诉审裁庭与最终决定

国际网联主席或指定人员从董事会任命申诉审裁庭。须至少有3名成员,且均未参与原裁定委员会。审裁庭选出其主席,由其管理申诉前及进行中的程序。

申诉适用上述有关程序、证据、非公开听证、费用、通知及临时裁定的规定。其决定在通知申诉人时立即成为有约束力的最终决定,或在审裁庭指定的其他日期生效。

语言、公布与通知送达

全部审查与听证以英语进行。申请人或其他参与个人、组织若不会英语,须有口译员在场,实际可行时应由独立口译员担任。

裁定委员会或申诉审裁庭可公布自身裁定的摘录。所有要求的通知须为书面形式,并视为在向申请人或其他相关方传达、发送或传输的当日完成通知。

独立编写的说明和翻译,并非体育管理机构的官方出版物。 依据提供的ITF Rules of Tennis 2026。赛事规程及获准的替代办法可能规定特殊条件,文中会单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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