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 · FIBA / 条 45
可纠正的失误
FIBA · 2026简要说明
裁判何时可纠正记分、罚球和计时错误。
第45条——类别1失误
类别1包括错误判给或漏判罚球、罚球队员错误、分数错误、犯规记给错误人员或球队、记录错误和比赛计时错误。第四节最后2:00之前的错误须在该界限前纠正;若错误后的首次停赛已进入该时段,须在下次活球前纠正。最后2:00或加时赛中的错误,须在其后裁判首次停赛再成为活球之前纠正。
第45条——纠正方式
裁判采用具体补救:取消不应执行的罚球、按规定补罚、改正分数或犯规归属,或调整计时钟。允许错误球员罚球与指示错误球员罚球,补救方式不同。其后犯规、已消耗时间和其他行为通常仍有效。赛后纠正仅严格限于最后一次停赛以来的错误,并须立即处理。
第45条——投篮计时错误
类别2涵盖投篮计时钟操作及设置错误。须立即纠正,或在同队仍保有控制或球权时的首个合格停赛点纠正。活球控制转换、该队合法得分或比赛结束成为死球后,不能再纠正。
独立编写的说明和翻译,并非体育管理机构的官方出版物。 依据提供的 FIBA Official Basketball Rules 2026,版本 1.1,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 引用页码为 PDF 文件中的实际页序,可能与印刷页码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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