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 · FIBA / 条 41
犯规上限、全队罚则与多次犯规
FIBA · 2026简要说明
五犯离场、取消资格组合、罚球状态及相抵罚则。
第41条——个人上限
球员五次犯规后离场。两次类别1技术犯规、两次恶意犯规,或各一次,也导致比赛取消资格。类别2技术犯规和干扰性犯规本身不构成这种两次犯规组合,但仍计入五犯上限。教练因个人行为被记两次C技术犯规,或符合指定组合的三次教练/球队席技术犯规,将被取消资格。
第42条——全队犯规罚则
每节累计四次全队犯规后,后续非投篮侵人犯规通常给予被犯规球员两次罚球。球员的侵人、技术、干扰性、恶意及取消资格犯规均计入;教练/球队席技术犯规不计入。加时赛犯规累计到第四节。控制活球或有球权的球队发生侵人犯规,仍判对手发球,不因罚球状态而罚球。
第43条——多项违犯
裁判记录全部犯规、确定先后次序,并按规定抵消双方相同罚则及双方犯规罚则。技术犯规罚球通常先执行。其余按顺序执行,最后一项球权罚则覆盖此前球权。某罚则的第一次罚球或发球成为活球后,该罚则不能再用于抵消另一项。
独立编写的说明和翻译,并非体育管理机构的官方出版物。 依据提供的 FIBA Official Basketball Rules 2026,版本 1.1,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 引用页码为 PDF 文件中的实际页序,可能与印刷页码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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