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球 / 规则 17
轮次与有效投球
MCC · 2017 Code · 4th edition · 2026简要说明
六次有效投球如何组成一轮、哪些球不计数,以及何时可以更换投球员。
第17条——六次有效投球
一轮由6次有效投球组成,各轮交替从两端投出。投球员开始助跑时一轮开始;没有助跑则以投球动作开始为准。第六个有效球成为死球后,裁判宣布本轮结束。
球必须实际投出才可能计数。无效球和宽球不计数,某些死球也不计数,例如击球手尚无机会击球、规定的干扰、非法接球,或未经许可返场者触球。是否补投由具体死球条款决定。
第17条——计数与更换投球员
裁判数错球数时,以裁判的计数为准。若因此在6次有效投球后继续本轮,则在下一球成为死球时结束,即使该球本身无效。
投球员可以换端,但同一局内不能连续投两轮,也不能分别投相邻两轮的一部分。中断的一轮在恢复比赛时补完,除非该局已经结束。原则上由原投球员完成;无法继续或被停投时可替换,替补仍须遵守不得连续投轮的限制。
独立编写的说明和翻译,并非体育管理机构的官方出版物。 依据所提供的 MCC Laws of Cricket,2017年规则第4版(2026年)。国际板球及T20等赛事的比赛条件可能有所不同,本指南未纳入这些赛事特别规定。引用页码为PDF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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